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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经济特区发展现状分析

发布日期:2022-03-28 10:03:08

全国经人大授权的经济特区共有五个

经济特区是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条文,其中所指的经济特区是具有明确内涵外延的法律概念,截至2021年11月,全国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经济特区共有五个,分别为海南经济特区、深圳经济特区、厦门经济特区、珠海经济特区、汕头经济特区。

2020年全国经济特区进出口总额近4.2万亿元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自2017年开始,中国经济特区进出口总额呈现波动增长态势, 2020年国内经济特区进出口总规模达到41763.5亿元,同比增长2.8%。2021年1-10月累计进出口39921.1亿元,同比高速增长19%。

分进出口来看,全国经济特区整体以出口业务为主。2014-2021年,全国经济特区出口总额占比保持在50%以上的水平;从变化趋势来看,全国经济特区出口占比整体呈现波动下降的态势,从2014年的58%下降至2020年的55%,2021年1-10月累计出口占比下降至53%。

深圳经济特区进出口总规模占比超70%

2021年1-10月,深圳经济特区以2.8万亿元的进出口规模位列全国经济特区首位,同比增长14.9%,占全国经济特区进出口总规模的比重为70.3%;其次是厦门经济特区进出口总额7323.4亿元、珠海经济特区进出口总额2747.1亿元,汕头经济特区进出口总额648.6亿元,占比分别为6.9%、2.8%、1.6%。

分进出口来看,2021年1-10月,深圳经济特区以15170.3亿元的出口规模位居全国经济特区第一,约是排名第二的厦门经济特区的3.4倍;又以12896.0亿元的进口规模位居全国经济特区第一,约是排名第二的厦门经济特区的4.3倍。整体来看,深圳经济特区在全国五大经济特区中位居绝对的龙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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