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离开幕还有114 2024广州跨境电商交易会 (秋季)

近年来,浙江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发展

发布日期:2021-06-07 19:06:53

跨境电商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主体培育、基础配套支撑等方面不断进步,总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近日,9710、9810跨境电商出口新政在宁波、杭州顺利落地,9610模式进一步覆盖至绍兴,一起来看看跨境电商的最新动态~

宁波、杭州

7月1日凌晨,全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杭州、宁波等试点地区率先启动,宁波海关1日0点共成功审结放行B2B出口报关单10票,其中9710报关单2票,9810报关单8票,总金额340万元。成功申报放行9710清单5票,货值3071元。

当天,宁波地区首批通过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监管方式出口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以下简称“B2B”)货物顺利完成申报,此外还通过了宁波空港口岸和宁波国际邮件互换局顺利验放宁波地区首批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货物,标志着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宁波海关等全国10个试点关区正式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迎来了换档升级的全新时代。

7月1日凌晨,钱江海关驻下沙办事处、机场海关成功验放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申报清单、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申报清单,标志着杭州综试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跨境电商B2B出口4种模式全覆盖。

6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75号,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在宁波等地1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增设“9710”、“9810”两个监管代码,分别对应“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该项业务的开展,意味着海关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实现单列代码监管,填补了跨境电商B2B出口领域没有政策措施支持的空白。

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是海关总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在疫情期间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配套支持第127届广交会线上举办,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微信分享 返回顶部

服务热线

13601684585

扫码上方二维码查看手机端网站

扫码上方二维码
查看手机端网站

绑定账号/注册账号

发送验证码